>
火苗只有豆大,却诡异地投不出任何光影,只将地面那道天光切痕映得更加惨白。火苗摇曳三下,倏然拉长、扭曲,凝成一个模糊人形——无面,无发,仅以幽蓝焰流勾勒出肩颈轮廓。人形抬起右手,指尖朝素笺上“槐眼”二字虚点三下。
第一下,素笺“槐”字墨迹沸腾,蒸腾起一缕带着苦杏仁味的青烟;第二下,青烟凝而不散,在半空聚成一只紧闭的眼睑;第三下,眼睑猛地睁开,瞳仁竟是浑浊的琥珀色,与张槐眼窝里渗出的胶质色泽分毫不差。
陈砚没眨眼。
他静静看着那只悬浮的琥珀之眼,直到眼珠缓缓转动,视线越过素笺,精准落在他左胸位置——那里,贴身藏着一枚铜牌,正面铸“巡司衙门·第十一等”,背面却无字,只有一道极细的凹痕,形如新月,触之冰凉刺骨,是他三年前在追查“纸马案”时,从凶手咽喉深处剜出的证物,至今无人能辨其材质。
幽蓝人形忽然开口,声音并非自口中发出,而是直接在陈砚颅骨内震荡,带着金属刮擦琉璃的锐响:“陈砚,你漏了一条。”
陈砚喉结微动,声音平稳如常:“哪一条?”
“《缉凶律·附则第七条》,”幽蓝人形的焰流波动了一下,“第七款后,本该有第八款。但所有存档卷宗、律令拓本、乃至监察院‘溯影库’的原始烙印,都只到第七款为止。”
陈砚沉默片刻,忽然问:“张槐倒地时,左眼渗出的胶质,可曾送检?”
幽蓝人形未答,焰流却骤然暴涨,几乎扑上案几。那枚铜钱背面的薄霜瞬间汽化,露出底下更深一层蚀刻——不再是星图,而是一串数字:11-07-23。正是陈砚的警官编号、今日日期,以及……他当年在北邙山废庙里发现那具皂隶尸骸的具体时辰。
“你查过张槐的祖籍。”幽蓝人形的声音冷了下来,“他祖上三代,皆为城防厅‘守夜人’世袭役户。其高祖父,曾在永昌二十年,奉命押送一批‘断狱砂’赴监察院述职,途中舟覆于青江,砂尽失,人无一生还。”
陈砚手指轻轻拂过铜钱边缘,动作轻缓得如同抚过亡者额角:“所以,他左眼里的胶质,不是尸毒,是‘断狱砂’与活人精魄相融后,未及炼化的残渣?”
“是。”幽蓝人形焰流一收,“而你胸前那枚铜牌上的新月痕,与当年沉船残骸中唯一打捞上来的半块玉珏纹路,完全一致。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>>>